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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遭遇某科技公司考试包过诈骗

【标题】张某某遭遇某科技公司考试包过诈骗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教育培训服务产生纠纷。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主营在线教育业务,案由为网络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社交平台接触某科技有限公司客服人员,对方以'考试包过'为由诱导其下载指定APP并支付培训费。张某某使用信用卡支付约3.5万元后,被要求将资金转入第三方账户以'解除账户冻结',随后发现收款账户非公司官方账户。公司客服人员以'系统异常'为由多次催促转账,最终导致张某某损失全部款项。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培训服务构成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张某某主动要求转账导致损失,且未签订正式合同,否认存在欺诈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短信截图、转账记录及APP界面截图,公司仅提供内部沟通记录。仲裁员重点审查转账与诈骗行为的因果关系,认定公司存在冒充客服诱导操作的违规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培训费用2.8万元,并赔偿其因资金快速转移造成的额外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民事欺诈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欺诈赔偿规定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网络培训服务需核实资质,警惕'包过'话术陷阱。建议通过官方渠道确认客服身份,避免向非指定账户转账。遭遇资金冻结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警并保留电子证据。

分类:教育培训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