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人员被虚假养老项目骗3.5万元遭追偿
【标题】待业人员被虚假养老项目骗3.5万元遭追偿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平台应聘养老项目兼职,后遭遇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养老项目兼职信息,对方以婚恋对象身份取得信任。在微信聊天中被要求缴纳3.5万元入金费用,声称可办理养老床位预定。张某某通过多个微信转账操作完成支付,后发现该平台并无实际业务资质,且收款账户为第三方虚拟账户,遂向仲裁委申请追偿。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假宣传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公司辩称系张某某主动接触婚恋对象产生的民事纠纷,与公司无关。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宣传截图,证明确为虚假招聘。公司未能提供员工身份核实记录及资金使用凭证,仲裁委认定其存在欺诈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民事欺诈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诈骗行为处罚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核实企业资质及岗位真实性,警惕以婚恋名义要求缴费行为。发现诈骗应及时报警并保留转账记录、聊天截图等证据,避免因未签订合同而影响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