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抽奖诱导垫付费用受害者索赔
【标题】街头抽奖诱导垫付费用受害者索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涉嫌诈骗引发仲裁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市某区街头参与抽奖活动,工作人员冒充招聘人员称需先垫付3.5万元医疗养老费用才能获得奖励。张某某通过微信转账支付款项后,被要求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虚假APP进行操作,后发现平台系诈骗窝点,遂申请紧急止付未果,向仲裁委提起索赔请求。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平台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还3.5万元;公司辩称该行为属第三方独立操作,与公司无关且未实际收到款项。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微信转账记录、虚假APP界面截图及工作人员短信往来记录。公司仅提供内部通讯录片段,未能说明资金去向。仲裁委调取银行流水确认款项流向境外账户,判定公司存在虚构平台诱导交易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于10日内退还张某某3.5万元转账款及同期银行利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7条(举证责任)
【分析启示】警惕线下活动诱导付费陷阱,核实平台资质及资金流向。遭遇诈骗应及时通过银行紧急止付并保留电子证据,维权路径应优先选择刑事报案与民事索赔双轨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