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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被某科技公司骗取培训贷资金案

【标题】张某某被某科技公司骗取培训贷资金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社交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兼职岗位,该公司以培训贷名义诱导其参与资金操作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社交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兼职招聘'信息,声称可在家工作并提供培训贷服务。入职后,公司负责人以'培训费用'为由要求其转账约3.5万元至指定账户,同时通过伪造贷款合同诱导其提供手机验证码。张某某发现异常后报警,经调查发现该公司通过多级账户拆分资金,涉案账户存在频繁异常转账记录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构成诈骗需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系其自愿参与贷款业务操作,且已支付部分培训费用。争议焦点在于资金流转性质认定及员工是否存在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依据张某某提供的社交平台招聘信息、银行流水及证人证言,调取涉案账户交易明细。公司虽提交所谓'培训协议',但无法说明资金使用去向。经核实,相关账户存在拆分转账及异常交易特征,且公司注册地与办公地不符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通过虚构培训贷业务实施诈骗,裁决返还张某某全部转账款项并赔偿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资金流向异常的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警惕社交平台高薪兼职陷阱,核实企业资质时注意注册地与办公地一致性。发现账户异常转账应立即冻结并报警,保留完整聊天记录作为证据。本案警示:企业主冒充贷款专员实施诈骗,员工因轻信虚假宣传导致财产损失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