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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被企业主骗培训费获赔

【标题】员工被企业主骗培训费获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教育培训合同纠纷,公司涉嫌通过虚假宣传骗取培训费用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官网应聘兼职岗位,被以'刷单返利'为由诱导加入名为'投资导师交流群'的微信群。企业主李某冒充投资老师,称需缴纳3000元培训费方可办理兼职手续,张某某使用信用卡支付后,李某以'保证金冻结'为由要求继续转账。期间通过微信多次沟通,李某承诺高额回报,但支付后次日即封停相关账号并失联,导致张某某损失约3.5万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培训项目骗取费用,要求全额返还;公司辩称系自愿交易且未强制要求转账,认为员工存在误解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及信用卡支付凭证,公司仅提供虚假的报名表。经电子证据鉴定,微信记录显示李某使用公司名义进行诱导性宣传,仲裁委认定存在欺诈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培训费用3.5万元并赔偿维权支出5000元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认定、《电子签名法》第十六条电子数据真实性认定规则

【分析启示】警惕以'培训''兼职'为名的变相诈骗,应要求签订书面协议并核实对方资质,电子证据需及时公证保全,遭遇资金被转走应第一时间报警并保存转账记录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