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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者遭虚假招聘骗转3.5万至虚拟币账户

【标题】求职者遭虚假招聘骗转3.5万至虚拟币账户

【基本信息】张某某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兼职岗位,因教育培训场景遭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社交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兼职招聘广告,声称可提供教育培训机会并承诺高薪。对方要求其先缴纳'安全账户'费用约3.5万元,通过微信转账方式转入指定虚拟币钱包。后公司以各种理由拖延还款,张某某发现该公司并无实际培训业务且无法联系上负责人,遂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教育培训场景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转账款项;公司辩称该款项为培训保证金,且已部分退还2000元,认为张某某未核实资质应自行承担风险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供培训协议及资金使用明细,但未出示任何书面合同。张某某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截图、转账凭证及招聘网站公示信息,证明公司虚构培训项目。公司仅提供部分员工证言,但无法说明资金流向及业务真实性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通过社交平台实施精准信息诈骗,要求其全额返还3.5万元转账款项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67条举证责任规则;《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警惕'安全账户'等异常要求,核实公司资质和业务真实性。发现资金进入虚拟币通道等可疑情况,应及时保留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用人单位不得利用虚假招聘信息实施诈骗,否则需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