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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遭学历提升骗局损失3.5万元

【标题】老年人遭学历提升骗局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本案涉及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教育培训合同纠纷,张某某为65岁退休人员,涉案金额约3.5万元,案由为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通过短信收到'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通知,称可办理学历提升。对方要求下载'学信通'APP并签订电子合同,承诺通过贷款审批可获得政府补贴。张某某在某市家中操作贷款后,通过公司对公账户转账3.5万元。后发现该平台无资质,且所谓政府人员身份造假,申请提现遭平台拒绝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政府合作资质构成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自主教育项目,贷款流程属第三方服务,合同约定风险自负。核心争议为平台是否具备办学资质及是否存在虚构政府背景的欺诈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取银行流水、合同文本及短信记录,发现公司营业执照显示为普通科技公司而非教育机构。公司无法提供与所谓政府单位的合作证明,张某某提交的APP界面截图显示平台备案信息虚假。经质证,公司承认未核实客户资质却主动引导贷款操作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使用虚假身份冒充政府工作人员,虚构学历提升政策诱骗张某某贷款支付费用,裁决退还全部培训费用并赔偿利息损失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087条关于合同无效后返还财产的条款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人需警惕'政府合作'等话术陷阱,签订合同前应核实机构资质。企业开展教育培训业务必须取得相关部门许可,不得利用虚假身份骗取财物。建议通过正规教育部门官网查询项目真实性,保留所有沟通记录作为证据

分类:教育培训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