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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征信修复骗局现金被盗未及时止付

【标题】老年人征信修复骗局现金被盗未及时止付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为医疗养老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市老年活动中心参加健康讲座时,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员李某某以'征信修复'为名骗取信任。对方谎称能通过电商平台办理'贷款专员'资质认证,要求张某某通过线下现金交付3.5万元服务费。期间李某某伪造银行流水单,诱导张某某在未核实资质的情况下扫码支付。因错过公安机关规定的紧急止付72小时窗口期,导致资金无法追回。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李某某冒充贷款专员实施诈骗,要求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被申请人辩称已明确告知需通过指定平台交易,且张某某未按流程申请止付,否认存在欺诈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申请人提交了现场监控录像、现金交付凭证及电商平台聊天记录。被申请人虽提供员工培训记录,但无法说明业务员具体操作流程。仲裁员结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相关规定,认定公司存在监管失职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张某某经济损失2.8万元,并承担50%的维权成本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民事欺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8条金融机构配合义务

【分析启示】医疗养老场景易成诈骗高发区,应警惕'征信修复'话术。发现异常交易需第一时间保存银行流水等证据,线下现金交易更易引发争议,建议通过正规渠道办理金融业务

分类:线下街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