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遭遇冒充领导APP诈骗案
【标题】投资者遭遇冒充领导APP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电商平台投资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因对方冒充领导诱导下载涉案APP产生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电商平台浏览项目时收到自称公司高管的私信,对方以内部渠道为由要求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APP进行投资。张某某信以为真,通过绑定的对公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APP突然下架且无法提现。此后对方失联,张某某发现该APP存在资金快速转移嫌疑,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虚构身份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投资款;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系合法投资协议,合同已签署且资金转入对公账户,否认存在还款意愿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APP下架通知等电子数据。某科技有限公司虽提出合同有效性异议,但无法提供实际履约证据。仲裁委要求对电子数据进行司法鉴定,确认其真实性后组织双方调解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虚构身份、诱导下载非法APP的行为,裁决其退还张某某投资款2.8万元,并赔偿维权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电子签名法》第十六条电子数据真实性认定
【分析启示】投资者应警惕线下场景与线上APP的复合型诈骗手段,核实平台资质时需关注对公账户资金流向。对于存在资金快速转移、APP异常下架等情况,应及时固定电子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