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用户遭冒充贷款专员诈骗
【标题】婚恋平台用户遭冒充贷款专员诈骗
【基本信息】原告张某某为婚恋平台用户,被告某科技有限公司为虚构教育培训公司,案由涉及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顾问的王某某。对方以'贷款消灾'为由推荐其参加某科技有限公司的金融培训,承诺垫付费用后可返佣。张某某先后通过网贷平台提现约3.5万元转账至指定账户,后发现账户被冻结且未获返佣,遂报警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王某某虚构公司资质及培训效果,通过伪造贷款专员身份实施诈骗;公司辩称系张某某主动参与商业合作,未存在强制交易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查了张某某提交的婚恋平台聊天记录、网贷提现凭证及通话记录,发现王某某使用伪造的公司证件并频繁要求输入验证码。公司未能提供合同或交易凭证,且对培训内容真实性无法说明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全部转账款项,并赔偿网贷平台手续费损失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认定标准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规定,结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对诈骗行为的规制
【分析启示】警惕婚恋平台伪装的金融顾问,核实机构资质时应要求查看营业执照。涉及大额转账前需确认对方身份真实性,避免使用网贷资金进行不明交易,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