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者被冒充贷款专员骗3.5万元
【标题】待业者被冒充贷款专员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2024年某月通过婚恋交友平台接触某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员,因求职需求陷入贷款骗局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贷款专员的李某某。对方以可提供快速贷款为由,要求张某某先垫付3000元虚拟币手续费,承诺3日内返还并支付佣金。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先后转账2.8万元至指定账户,仅收到500元利息。后发现该平台无正规贷款资质,遂向仲裁委申请追回损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某虚构公司资质构成诈骗,某科技有限公司称系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双方对虚拟币转账性质及平台责任归属存在重大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平台对话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注册信息。某科技有限公司虽否认员工行为,但无法说明平台运营模式。仲裁委委托第三方对平台资质进行核查,确认其未取得金融业务许可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2.5万元款项,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基于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撤销制度;《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8条网络服务提供者未履行实名认证义务的连带责任
【分析启示】网络求职需警惕'贷款专员'骗局,平台应加强用户身份核验。建议保留完整聊天记录,发现异常及时向网信部门举报,避免陷入虚拟币诈骗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