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用户遭冒充客服诈骗虚拟币损失获赔
【标题】网购用户遭冒充客服诈骗虚拟币损失获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为某平台网购用户,因遭遇电信网络诈骗导致约3.5万元损失,诉至仲裁机构要求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网购平台购买医疗器械,后接到自称客服的陌生来电。对方谎称其订单涉及医疗养老项目需额外支付费用,以高收益低风险为噱头诱导张某某将资金转入虚拟币通道。张某某在未核实身份情况下,通过银行卡转账3.5万元至指定账户,并按指示输入手机验证码。事后发现被骗,立即向警方报案并申请平台紧急止付。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履行身份验证义务导致损失,要求全额赔偿;平台则称已尽到告知义务,虚拟币交易风险应由用户自行承担。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与平台客服的通话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后台操作日志。张某某提交了聊天记录截图和银行流水证明资金流向,平台仅提供通用客服话术模板作为抗辩证据。仲裁员重点审查了平台在交易过程中的风险提示完整性及虚拟币通道的合规性。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平台存在未充分核实用户身份、未明确提示虚拟币风险的过错,判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70%责任,赔偿约2.45万元损失。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结合《网络交易管理规定》第12条关于平台审核义务的解释。
【分析启示】平台应加强用户身份核验,虚拟币交易需明确风险提示。建议消费者通过官方渠道核实客服身份,发现异常立即冻结账户并保留证据,避免因轻信高收益承诺造成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