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遭冒充公检法骗学费后维权难
【标题】学生遭冒充公检法骗学费后维权难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教育培训合同纠纷诉至仲裁委,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QQ群结识自称教育顾问的人员,对方以'学历提升'为由诱导其缴纳培训费。在要求开启屏幕共享后,张某某通过二维码向某科技有限公司账户转账3.5万元。后发现该公司无实际办学资质且失联,遂向公安机关报案但错过紧急止付窗口。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冒充公检法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正常教育服务合同,且已提供课程资料。双方对是否存在履约能力及是否构成诈骗产生重大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QQ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通话录音,证明对方使用公检法名义实施诈骗。公司仅提供虚假办学资质证明,未能说明资金流向。仲裁员结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相关规定,认定存在重大欺诈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培训费用2.8万元,对剩余部分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规定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经营者不得从事与虚假承诺相关的欺诈活动
【分析启示】学生群体属高危受骗人群,遇自称公检法人员要求转账需警惕。建议通过正规教育平台缴费,发现异常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注意保留完整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