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者遭遇征信修复骗局损失3.5万
【标题】待业者遭遇征信修复骗局损失3.5万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待业人员,某科技有限公司涉嫌网络诈骗,案由为民事赔偿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看到'征信修复师'招聘信息,联系后被要求添加'客服'微信。对方以可修复征信为由,诱导其通过短信链接下载虚假APP,谎称需先进行网贷提现测试。张某某在未核实平台资质情况下,通过第三方网贷平台借款约3.5万元并转账,后发现被骗遂报警。期间嫌疑人使用伪造身份信息进行沟通,全程脱离正规平台交易流程。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及诱导行为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公司辩称系个人私下操作与企业无关,且未签订正式合同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了完整的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APP截图。公司仅提供虚假的客服人员身份证明,未能证明与张某某的沟通属个人行为。仲裁委重点审查了短信链接来源及平台交易异常情况,认定公司存在管理疏失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张某某经济损失2.8万元,驳回其余赔偿请求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规定,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3条关于平台责任的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网络求职需警惕'征信修复'等虚假宣传,保存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时应注意完整性。建议通过正规招聘平台核实企业资质,对要求下载不明APP的求职信息保持警惕,遭遇诈骗应立即报警并留存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