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点击短信链接被骗3.5万元未及时止付
【标题】学生点击短信链接被骗3.5万元未及时止付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教育培训项目学员,因平台支付纠纷引发诈骗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收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送的短信链接,称其账户存在异常需立即处理。点击链接后下载虚假APP,被诱导开启屏幕共享功能,最终向所谓'客服'转账约3.5万元。因未及时察觉骗局,错过公安机关紧急止付窗口,导致资金无法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尽风险提示义务导致损失,公司辩称短信为自动发送且无法核实链接真实性。双方对支付记录是否属于诈骗存在根本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依据张某某提供的短信截图、支付记录及APP界面截图进行审理。公司提交了系统日志证明链接为常规推送,但未能说明异常账户处理流程。经司法鉴定确认APP为仿冒平台,认定公司存在管理漏洞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鉴于张某某未及时报案导致部分损失扩大,酌情减少赔偿金额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电信网络诈骗提供帮助
【分析启示】教育机构应加强支付安全提示,学员需警惕陌生链接。发现账户异常应立即冻结并报警,错过止付窗口将影响追偿效果。第三方支付平台有义务配合警方冻结涉案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