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招聘人员骗钱员工胜诉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招聘人员骗钱员工胜诉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应聘兼职,遭遇某科技有限公司虚假招聘诈骗案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认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HR的李某。对方以征信修复为由要求支付3000元服务费,通过二维码收款账户收取约3.5万元。后张某某发现该平台无正规招聘资质,且收款账户信息与公司无关,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和诈骗行为,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李某为个人行为,与企业无关。核心争议在于平台是否对虚构招聘信息存在审核责任及收款账户与公司关联性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平台注册信息、转账记录及聊天截屏。公司未能证明李某与企业无关联,亦未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员重点审查了婚恋平台是否履行资质审核义务及二维码收款账户的异常交易记录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退还张某某2.8万元,剩余部分由平台共同担责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签订合同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17条平台应审核入平台经营者资质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对入驻商家资质严格审查,求职者应核实企业信息及收款账户真实性。若遭遇类似骗局,应立即保留证据并报警处理,切勿通过非官方渠道转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