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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虚假招聘诱导转账骗3.5万案

【标题】婚恋平台虚假招聘诱导转账骗3.5万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婚恋平台用户,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招聘名义诱导通过微信转账支付费用,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主管的李某。对方谎称可提供征信修复服务,诱导张某某下载伪造的招聘APP并点击链接注册。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张某某分6次支付约3.5万元培训费,后发现该APP实为诈骗软件,平台客服以'先返小利'为由拖延处理,最终资金转入虚拟币通道无法提现。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虚构招聘资质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张某某主动点击链接产生交易,且虚拟币属个人操作风险。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转账记录、APP注册截图及通话录音,公司仅提供虚假招聘广告。工作人员现场演示电子数据固定流程,确认APP与公司资质不符,核实资金流向涉及境外虚拟币平台。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2.8万元,剩余款项因虚拟币交易不可逆且张某某未及时报警,认定部分责任在当事人自身。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63条电子数据证据规则;《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加强用户资金安全提示,遭遇'征信修复''虚拟币投资'等话术应立即终止交易。建议保留完整通讯记录,发现诈骗后及时报警并申请电子数据司法鉴定,避免因超过仲裁时效或证据瑕疵导致损失扩大。

分类:生活服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