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抽奖骗局致投资用户损失3.5万元
【标题】街头抽奖骗局致投资用户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网络投资诈骗产生纠纷,张某某系投资用户,该公司为涉案平台运营方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市步行街参与街头抽奖活动,工作人员以'中奖需缴纳保证金'为由要求其通过支付宝转账约3.5万元。后对方冒充公检法人员致电张某某,谎称其投资账户异常需配合调查,诱导其提供手机验证码。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资金被转走,遂报警并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系被虚假身份诈骗,要求追回损失;公司辩称抽奖活动合法,转账系自愿交易,否认存在冒充公检法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支付宝转账记录及通话录音,发现嫌疑人使用伪造身份证件,且公司未对抽奖活动进行资质审核。公司无法提供与张某某的任何交易合同或服务协议,资金流向显示转入第三方个人账户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未履行审核义务,对街头抽奖活动存在监管责任,裁决公司承担70%赔偿责任,张某某因未及时报警导致部分证据灭失承担30%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77条过错责任原则;《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诈骗行为规制
【分析启示】警惕街头抽奖陷阱,核实活动资质。遭遇冒充公检法诈骗应立即切断联系并报警。平台方需完善用户身份验证机制,及时追踪异常资金流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