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用户遭遇电信诈骗损失近4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用户遭遇电信诈骗损失近4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注册账号,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产生联系,后因征信修复纠纷引发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顾问的李某,对方以可修复征信为由诱导其缴纳费用。通过视频通话屏幕共享方式展示虚假APP界面,谎称需转账至指定账户完成征信修复流程。李某假借公检法人员身份施压,要求张某某立即转账,期间多次通过平台私信沟通。张某某分三次向李某账户转账共计约3.5万元,后发现对方并无征信修复资质且平台存在异常,但未及时报警导致证据链断裂。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审核资质应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辩称仅提供交友服务且李某账号已注销。双方对平台是否存在监管失职、转账行为是否属于诈骗范畴产生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取平台后台数据,确认李某账号存在异常登录记录。张某某提交转账凭证及部分聊天记录,公司出示平台服务协议但无法证明已履行告知义务。仲裁员重点审查了屏幕共享过程中出现的虚假APP截图及李某冒充公检法人员的对话内容。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未尽平台审核义务需赔偿张某某损失2.8万元,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未尽合理注意义务的侵权责任;第148条:以欺诈手段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认定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强化用户身份核验,警惕征信修复等诈骗话术。发现异常转账需立即通过平台官方渠道报警,避免因报案延迟导致证据灭失。建议公众核实所谓'征信修复'资质,拒绝非官方渠道资金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