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者遭遇投资老师身份冒充诈骗
【标题】求职者遭遇投资老师身份冒充诈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求职场景,应聘金融培训岗位,后被以考试包过为名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面试时,被冒充投资导师的李某某以'内部考试包过'为由诱导转账。李某某通过线下接触获取张某某个人信息,谎称需缴纳3.5万元培训保证金至安全账户,承诺可安排考前辅导。张某某按要求通过现金交付方式转账后,对方失联且未提供任何培训服务。公司虽否认与诈骗行为关联,但未就招聘流程中是否存在身份冒充进行合理解释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公司存在身份冒充及安全账户违规操作,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已尽到审核义务,且交易系个人行为。核心争议在于公司是否对员工实施了诈骗行为及是否构成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员工提交了转账凭证、监控视频及培训宣传资料。公司仅提供招聘广告截图,未能证明已履行身份核实义务。仲裁员结合员工陈述及证据,认定公司存在管理漏洞,未对冒充身份的招聘行为及时制止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张某某3.5万元培训费用,并承担相关维权成本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165条关于侵权责任的条款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警惕'培训包过'等话术陷阱,核实机构资质及人员身份。企业需完善招聘审核机制,防范冒充员工身份的违法行为。本案中安全账户要求明显涉嫌诈骗,应及时报警并保留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