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人员遭虚假平台诈骗损失3.5万元
【标题】待业人员遭虚假平台诈骗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因失业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应聘兼职,该公司以高薪境外工作为诱饵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朋友介绍在某科技有限公司应聘'医疗养老项目兼职',对方声称可安排境外高薪工作需先缴纳培训费。张某某通过QQ与自称'贷款专员'的李某联系,被要求以虚拟币形式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该公司推广的招聘APP已下架,且所谓工作场景均为虚假宣传,遂报警处理
【争议焦点】公司主张张某某未签订正式合同且无法证明损失与公司直接关联,张某某则认为公司虚构境外工作机会构成诈骗,要求退还全部款项并赔偿损失
【仲裁过程】仲裁庭依据张某某提供的QQ聊天记录、虚拟币转账凭证及涉案APP网站截图,确认公司存在虚构医疗养老场景、伪造境外工作机会等行为。公司未能出示有效证据证明已履行告知义务或存在其他免责情形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张某某全部转账款项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规定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警惕'高薪境外兼职'等话术,核实平台资质及工作真实性。发现被骗应及时保留转账记录、聊天截图等证据,通过报警和劳动仲裁双重途径维权。企业不得利用虚假信息骗取费用,否则将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