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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被虚假医疗平台骗3.5万元

【标题】张某某被虚假医疗平台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待业人员,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医疗养老项目充值诈骗产生纠纷,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社交平台添加自称医疗服务平台客服的人员,对方以'养老保障计划'为名要求其缴纳入金费用。张某某扫描提供的二维码分三次向某科技有限公司账户转账共计3.5万元,后发现该平台系虚构机构且无法正常兑付承诺的养老服务。平台后台数据显示资金通过第三方支付渠道流向境外账户,且该平台注册地为境外虚拟服务器。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虚构资质构成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商业合作纠纷,否认诈骗行为。双方对电子转账记录真实性、平台资质文件有效性存在重大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取银行流水及电子证据,确认转账记录与二维码收款记录吻合。通过公证处对张某某手机内保存的社交平台聊天记录、短信截图进行电子数据鉴定,证实平台使用虚假资质证书。公司无法提供实际服务合同及资金流向说明,关键证据缺失。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构成诈骗,裁决返还全部充值款项并承担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14条关于电子数据取证规则;《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对虚假投资理财诈骗的界定

【分析启示】警惕以'医疗养老'名义实施的新型诈骗,建议保留社交平台对话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发现资金跨境流转迹象时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避免因证据链不完整导致维权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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