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投资老师诈骗员工获赔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投资老师诈骗员工获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医疗养老项目兼职,因对方使用虚假身份及非法集资手段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投资导师'的李某某,对方以某科技有限公司医疗养老项目为诱饵,承诺高额回报。张某某按指示通过微信扫码支付约3.5万元入职押金后,仅收到少量返利便失联。平台调取信息显示李某某账号存在多起类似诈骗记录,且公司未注册医疗养老相关资质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项目骗取款项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公司辩称系自主投资协议,否认存在欺诈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信息截图,公司仅提供格式化回复。经审查,李某某使用伪造身份信息及虚构项目背景,且存在诱导扫码支付等异常操作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重大过失,裁决返还张某某全部款项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民事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警惕婚恋平台衍生的虚假投资骗局,保留电子证据要及时固定。用人单位应对招工资质进行实质性审查,避免卷入非法集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