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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求职被骗3.5万元未及时止付损失谁担

【标题】学生求职被骗3.5万元未及时止付损失谁担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高校在校学生,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系网络招聘平台。本案系因求职诈骗引发的民事纠纷,核心争议为公司是否应对员工因未及时报案导致的损失承担责任。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的招聘平台应聘兼职工作。面试过程中,自称客服人员的王某以'消灾避祸'为由,要求其缴纳3.5万元保证金。张某某通过微信与王某沟通,使用信用卡支付后获得网站截图确认缴费成功。王某声称已办理'护身符'手续,但后续失联。张某某因迷信认为需等待7日才能办理退款,错过公安机关紧急止付窗口,导致损失无法挽回。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未核实招聘人员资质,导致其陷入诈骗陷阱;被申请人辩称平台仅提供信息中介服务,王某系个人行为,且张某某未按公安机关要求及时报案。双方对平台责任认定存在根本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三次质证,重点审查微信聊天记录、信用卡交易凭证及网站截图的关联性。被申请人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履行资质审核义务,申请人提交的转账凭证与诈骗行为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仲裁员结合《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认定平台存在管理过失。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部分赔偿责任,向张某某支付5000元信息审核违约金,并协助其向公安机关报案。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平台经营者应建立商品和服务信息审核机制

【分析启示】求职者需提高警惕,发现异常缴费要求应立即通过官方渠道核实。平台方应完善审核机制,对可疑招聘行为及时预警。遭遇诈骗后需第一时间报警并申请紧急止付,避免因拖延错失维权时机。

分类:线下街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