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者被冒充招聘人员骗取3.5万元遭账户冻结
【标题】求职者被冒充招聘人员骗取3.5万元遭账户冻结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电商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兼职岗位,后遭冒充企业主的诈骗团伙骗取3.5万元保证金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电商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兼职招聘信息,通过客服电话联系后,被自称人事主管的嫌疑人以'需缴纳保证金'为由诱导。对方伪造公司文件,要求其通过信用卡支付3.5万元,并多次通过电话和即时通讯软件跟进,最终在获取验证码后导致账户被冻结。张某某发现被骗后报警并申请劳动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招聘流程构成诈骗,要求返还全部款项;公司辩称系个人行为且已过仲裁时效,否认存在虚假招聘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查了张某某提供的支付记录、通话录音及电商平台信息,重点质证电子证据真实性。公司虽提交了内部考勤记录,但无法解释为何能获取员工验证码。仲裁员依据《民事诉讼法》第63条确认电子证据效力,结合《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条款进行裁决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3.5万元并承担仲裁费用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用人单位应对员工培训费用承担返还责任
【分析启示】警惕高危人群冒充招聘人员,核实企业资质时应通过官方渠道确认。重要支付环节需保留完整记录,发现账户异常应立即冻结并报警。电商平台应完善实名认证机制,防范虚假招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