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扫码入金遭遇诈骗
【标题】老年人扫码入金遭遇诈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高收益为诱饵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局工作人员的李某。李某以'政府合作项目'为由,承诺每日支付3%的高额返利,诱导张某某通过二维码向某科技有限公司账户转账约3.5万元作为'入金保证金'。期间李某通过伪造的政府文件和短信截图制造紧迫感,要求张某某提供手机验证码以'激活账户',后失联导致资金无法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政府合作背景构成诈骗,要求追缴违法所得;公司称系个人私下交易,且已按约定支付部分返利,否认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聊天记录显示李某使用公司名义招揽客户,结合张某某提供的转账凭证和短信截图,认定存在虚构事实骗取财物的行为。但因张某某未签订书面合同,且部分转账发生在仲裁时效外,公司对部分款项主张不予认可。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因虚假宣传产生的不当得利约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虚构事实骗取财物'的认定标准,结合《民事诉讼法》第67条举证责任分配规则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人需警惕婚恋平台高收益陷阱,遇要求扫码转账、提供验证码等情况应立即核实。平台应加强用户身份认证,企业不得利用'政府合作'等名义进行虚假宣传,遭遇诈骗应及时报警并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