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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培训退费遭虚拟币诈骗3.5万元

【标题】老人培训退费遭虚拟币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72岁退休人员;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教育培训平台。案由涉及虚假培训退费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在某社交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宣传的教育培训广告,声称可办理退费业务。通过平台私信联系自称贷款专员的李某某,对方承诺以'高收益低风险'方式操作退费。张某某在未核实平台资质情况下,将培训退费款约3.5万元转入虚拟币账户,后被要求开启屏幕共享功能进行'资金验证'。期间多次通过电话沟通,发现资金被转入网贷平台后无法提现,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假宣传诱导其将退费资金转入虚拟币通道,导致3.5万元无法追回;公司辩称系张某某主动操作,且已提供所谓'退费渠道',不构成诈骗。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与李某某的通话记录、虚拟币交易记录及平台宣传截图。公司仅提供客服对话录音,未出示有效合作协议。鉴定机构确认通话记录时间戳完整,电子证据未被篡改。庭审中公司未能说明虚拟币通道与教育培训业务的关联性,仲裁委认定存在诱导转账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非法占有的3.5万元培训退费款,并赔偿其维权合理支出2000元。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相关规定,结合电子证据真实性鉴定意见作出裁决。

【分析启示】老年人应警惕'高收益低风险'话术,核实平台资质后再进行资金操作。遭遇诱导转账时应及时保存通话记录、屏幕共享记录等电子证据,必要时可通过司法鉴定确认证据有效性。

分类:教育培训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