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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培训兼职诈骗案:张某某3.5万元被骗账户冻结

【标题】教育培训兼职诈骗案:张某某3.5万元被骗账户冻结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待业人员,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教育培训兼职名义诱导参与诈骗活动,涉及资金3.5万元及账户冻结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兼职招聘信息,应聘成为教育培训业务代理。面试时对方以'婚恋对象'身份建立信任,要求先垫付3.5万元培训费方可提现。张某某通过网贷平台提现后转账至指定账户,后发现该公司并无实际培训业务,所有资金被快速转移至境外账户。期间公司人员多次线下接触并要求下载虚假APP进行操作,导致张某某支付宝账户被冻结。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虚构教育培训场景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及利息;公司辩称系张某某主动参与虚假交易,且已提供'培训服务',否认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监控视频、转账记录及APP操作截图,确认公司人员存在冒充婚恋对象、虚构培训场景等行为。对张某某提交的网贷提现凭证及聊天记录进行真实性核验,认定其主张的垫付事实成立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2.8万元本金,驳回其余赔偿请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64条关于证据规则的条款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警惕'先垫付后返佣'等异常交易模式,核实公司资质时需查验营业执照及实际业务范围,避免因轻信婚恋对象身份造成财产损失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