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人员征信修复被骗3.5万元
【标题】待业人员征信修复被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因失业通过婚恋交友平台认识自称金融机构人员的李某,被诱导至某科技有限公司办理征信修复业务,后因资金被快速转移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上结识冒充银行客服的李某,称可协助其修复征信记录。李某推荐某科技有限公司的'征信修复培训'课程,声称需先缴纳3.5万元培训费。张某某通过现金交付方式支付费用后,发现该公司并无实际培训业务,且李某提供的所谓金融机构合作证明均为伪造。期间该公司工作人员以'账户冻结需解封金'为由多次要求张某某转账,最终资金被转走后失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金融机构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系张某某主动要求脱离平台交易,且已签订协议约定风险自担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转账记录、聊天截图及虚假合同作为证据。公司方仅提供所谓'合作协议'但无法说明合同签署过程。仲裁员重点审查电子证据完整性,发现聊天记录时间戳存在异常且无法核实对方身份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2.8万元,剩余部分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分析启示】警惕婚恋平台诱导式诈骗,核实机构资质需通过官方渠道。现金交付易造成举证困难,建议通过正规金融渠道办理征信业务。电子证据需确保完整性与真实性,保存原始聊天记录及转账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