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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诈骗受害者索赔未果

【标题】婚恋平台诈骗受害者索赔未果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婚恋交友平台遭遇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市某婚恋平台注册后,被自称'金融顾问'的李某以虚假身份骗取信任。李某以网络借贷名义承诺高额返佣,诱导张某某通过信用卡转账3.5万元。后张某某发现李某实际为平台注册的诈骗团伙成员,且平台存在未实名认证的漏洞,导致资金损失无法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核实身份构成共同侵权,要求全额赔偿;平台辩称已履行告知义务,资金流向显示无真实交易,且李某为自主注册用户,不应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平台短信截图、转账记录及李某虚假身份证据。平台质疑短信真实性,但经核验时间戳与系统日志吻合。仲裁员重点审查了平台用户审核机制及资金流向异常情况,要求双方就交易真实性进行补充说明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平台存在审核疏漏,但李某行为属个人诈骗,平台需承担30%的补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8条经营者信息披露义务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完善实名认证机制,用户需提高警惕避免泄露个人信息。发现资金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保留证据,平台审核责任与用户防范义务需合理划分。建议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大额交易,留存完整转账凭证和沟通记录

分类:线下街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