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公司虚构安全账户诈骗学员遭追责
【标题】教育公司虚构安全账户诈骗学员遭追责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市某区某科技有限公司报名线上课程,支付约3.5万元培训费。期间公司工作人员多次通过线下接触劝导其转至所谓'安全账户',并谎称平台存在风险需脱离第三方交易。张某某信以为真,通过虚拟货币平台完成转账,后发现公司失联且资金被快速转移,遂向仲裁机构申请追偿。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安全账户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公司辩称系双方协商一致的交易变更,且已提供课程服务,否认存在欺诈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证据交换,张某某提交转账记录、聊天记录截图及线下接触视频证据。公司对证据真实性提出异议,但无法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委重点审查了虚拟币转账与课程服务的关联性,结合企业主异常资金流动情况认定存在重大疑点。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于10日内返还张某某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效力认定,以及《民事诉讼法》第64条关于证据规则的适用。
【分析启示】教育培训场景中需警惕'安全账户'话术陷阱,建议留存所有交易记录及沟通证据。若发现资金异常转移,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保留虚拟货币转账凭证,避免因证据链不完整导致损失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