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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兼职遭骗3.5万元追回难

【标题】张某某兼职遭骗3.5万元追回难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自由职业者,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高收益兼职为名诱导转账,引发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短信链接加入某科技有限公司兼职群,对方谎称系政府背景平台,承诺日收益300元。入职后被要求向指定账户缴纳3000元保证金,后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分5次转入约3.5万元。公司工作人员诱导其下载'某某财富'APP并开启屏幕共享功能,声称可实时指导操作。期间多次发送虚假资金流向截图,但实际收款账户为第三方个人账户,后平台失联导致款项无法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政府背景、伪造高收益承诺构成诈骗;公司辩称系自主投资行为,转账系自愿且未强制操作APP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微信转账记录及APP操作截图,核实公司注册信息与宣传不符。公司未能提供资金使用凭证及平台合作证明,张某某提交的短信记录显示对方使用'某局办公室'名义邀约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培训保证金3000元,其余款项因证据不足未予支持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64条举证责任规则;《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认定

【分析启示】警惕'政府背景'等噱头诱导缴费,网络兼职应核实平台资质。开启屏幕共享前需确认对方身份,保留转账凭证及沟通记录。本案因缺乏完整合同证据导致部分诉求未获支持,建议通过正规渠道求职并签订书面协议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