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银行诱导扫码诈骗案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银行诱导扫码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案,案由为婚恋交友平台虚假投资理财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银行高管的李某。对方以推荐高收益理财产品为由,引导其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APP进行操作。初期通过小额返利获取信任,后以'系统异常需转账修复'为名,要求张某某扫码支付约3.5万元。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账户异常,试图通过平台客服维权时被拒绝,最终资金损失无法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存在虚构事实行为,李某冒充金融机构人员实施诈骗;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平台仅提供信息中介服务,资金流向由第三方处理,不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APP截图、转账记录及平台客服沟通截图,某科技有限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员结合资金流向追踪报告,认定平台存在诱导用户转账的过错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张某某损失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关于侵权责任的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对虚假信息加强审核,用户应警惕'冒充金融机构'话术,发现异常应第一时间报警并留存证据,避免错过紧急止付窗口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