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公职人员骗取网贷提现款遭仲裁
【标题】冒充公职人员骗取网贷提现款遭仲裁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接触某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员,后被以政府项目为由诱导参与网贷操作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上认识自称某单位科长的李某。李某以政府内部招标为由,要求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平台进行网贷提现操作,承诺可获取高额返利。张某某先后借款约3.5万元并提现,后被要求将资金转账至指定账户。发现受骗后立即报警,经查李某使用虚假身份及非本人收款账户实施诈骗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核实工作人员身份导致被骗,公司辩称已提示风险且系个人行为。争议焦点在于平台是否履行身份验证义务及是否存在交易真实性问题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解时,公司提交了内部培训记录及风险提示截图。张某某出示了与李某的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异常账户信息。经核对,公司未能证明对李某身份进行实质性核查,且存在诱导性话术记录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70%赔偿责任,返还2.45万元款项,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结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义务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用户需警惕伪装身份的诈骗话术,电信诈骗中验证码泄露是关键损失点。企业应完善员工身份核验机制,对异常账户操作建立预警系统。发现被骗后应第一时间保留证据并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