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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政府人员骗购物定金遭仲裁

【标题】冒充政府人员骗购物定金遭仲裁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交易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QQ添加自称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的账号,对方以清退网络购物保证金为由,诱导其在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约3.5万元至虚拟币账户。期间要求提供屏幕共享权限查看所谓'官方文件',并威胁若不配合将影响其征信。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身份,误以为存在真实交易,后发现被骗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冒充公职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款项;公司辩称系双方自愿合同行为,且未收到虚拟币,认为不存在真实交易关系。核心争议在于是否存在诈骗行为及合同有效性认定。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交易记录。张某某提供完整QQ对话截图及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凭证,证明对方使用伪造公职身份实施诈骗。公司虽提交部分交易截图,但无法说明虚拟币流向及交易对手信息,证据链存在重大缺陷。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该交易系以虚构政府身份实施的诈骗行为,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因存在欺诈情形被确认无效。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判令公司返还张某某全部转账款项,并承担举证责任范围内调查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基于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对涉诈资金的处置规定

【分析启示】网络交易应核实对方身份真实性,警惕'公职人员'话术诱导。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交易并保留证据,及时通过平台投诉或报警处理。第三方支付平台对异常交易有义务留存数据,可作为维权重要依据。

分类:线下街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