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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领导骗3.5万元被追责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领导骗3.5万元被追责

【基本信息】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期间,遭遇婚恋平台诈骗案件,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软件认识自称公司高管的李某。对方以'征信修复'为由,通过短信诱导其点击伪造链接,谎称需缴纳保证金。张某某在未核实身份情况下,分三次通过银行卡向指定虚拟币账户转账共计3.5万元。后经同事提醒发现异常,核查发现李某并无高管职务且平台系非法运营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管理漏洞导致被冒充领导诈骗;公司辩称李某行为属个人诈骗,与企业无关。双方争议焦点在于企业是否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及虚拟币交易是否属于公司业务范畴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张某某提交了婚恋平台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网站截图。公司虽辩称已履行告知义务,但无法证明已就虚拟币交易设置风险提示。仲裁委通过比对平台注册信息与公司内部通讯录,确认李某虚构身份实施诈骗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未妥善管理员工信息及未履行平台审核义务的过错,判决公司承担70%赔偿责任,返还2.45万元,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165条关于过错责任原则的条款,以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2条关于企业防范义务的规定

【分析启示】企业应加强员工信息保护,警惕婚恋平台新型诈骗手段。个人需谨慎核实对方身份,避免向虚拟币账户转账。建议通过正规渠道办理征信业务,发现异常及时报警并保存证据

分类:生活服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