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用户遭虚拟币退费骗局损失3.5万元
【标题】网购用户遭虚拟币退费骗局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教育培训退费产生纠纷,张某某主张被诈骗,公司否认存在欺诈行为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社交平台看到自称某金融机构客服的广告,称可提供教育培训退费服务。对方要求下载指定APP并转账虚拟币,承诺首期返还5000元利息。张某某分三次转入约3.5万元后,账户被冻结且无法联系对方,遂向仲裁委申请追偿。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虚构身份实施诈骗,公司则称系双方自愿的金融投资协议,且已按约定返还部分款项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提供的社交平台聊天记录、虚拟币转账凭证及短信截图,发现对方使用伪造的金融机构工作证照片。公司仅提供一份格式合同,但无法说明APP运营主体,关键证据缺失导致主张不成立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全部虚拟币转账款项并赔偿资金占用期间利息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可撤销)
【分析启示】警惕高收益投资陷阱,核实对方资质时应查验营业执照及工作人员身份信息。虚拟币交易需保留完整转账记录和沟通证据,遭遇账户冻结应及时报警并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