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遭遇假币调包虚拟币诈骗
【标题】学生遭遇假币调包虚拟币诈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6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应聘兼职时,被冒充公司领导的李某以'高收益理财'为由诱导。李某要求张某某通过屏幕共享操作网络购物平台,随后以'资金监管'为借口引导其将3.5万元转账至某科技有限公司对公账户,再通过假币调包手段将款项转入虚拟币通道。张某某发现异常后报警,但资金已无法追踪。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领导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损失;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与张某某无业务关系,且款项已转为虚拟币无法追回,质疑其还款意愿。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招聘平台聊天记录、APP操作截图及银行转账凭证,李某的假币调包行为被证人证言佐证。某科技有限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款项合法来源,仲裁委认定其存在协助诈骗的过错。
【仲裁结果】仲裁委判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在15日内返还张某某2.8万元,并承担本案仲裁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74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分析启示】本案提示求职者需警惕'熟人领导'诈骗套路,面对屏幕共享等异常要求要立即终止。企业应强化对公账户资金监管,发现可疑交易要及时配合调查。虚拟币交易需通过正规平台进行,避免资金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