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APP学历提升诈骗3.5万元案
【标题】虚假APP学历提升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市个体经营者,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学历提升为名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社交平台接触某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员,对方谎称可代办公职人员学历提升手续。业务员冒充教育局工作人员,要求张某某通过虚拟币通道缴纳3.5万元费用,并提供伪造的政府办公APP。张某某按指示将款项转入指定虚拟账户后,对方失联且未提供任何办理凭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资质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张某某主动要求使用虚拟币,且已提供所谓'办理进度'截图,否认存在欺诈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依职权调取银行流水确认资金流向,委托第三方鉴定APP真伪。公司未能出示与张某某的合同文本及虚拟币交易记录,张某某提交的聊天记录显示对方使用公职人员身份信息诱导操作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2.8万元本金,驳回利息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实施民事行为
【分析启示】警惕自称政府机构的教育培训骗局,保留虚拟交易凭证和沟通记录。发现资金进入虚拟通道应立即终止操作,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