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网贷被骗3.5万元平台拒绝退款
【标题】学生网贷被骗3.5万元平台拒绝退款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高校在校学生,通过微信接触某科技有限公司客服人员,因涉嫌网络兼职被卷入诈骗案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市网吧通过微信添加自称某科技公司客服的账号,对方以'刷单返佣'为由诱导下载该公司APP。在完成3次小额垫付后,诈骗分子要求通过网贷平台提现再转账至指定账户,声称可获取高额返利。期间多次要求脱离平台交易,通过屏幕共享验证操作过程,最终张某某在6月15日遭遇账户被冻结,发现被骗约3.5万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存在虚构事实,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用户主动操作导致损失,且未提供所谓'脱离平台交易'的证据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APP截图及网贷提现凭证。公司仅提供格式化客服话术模板,无法说明具体交易流程。仲裁委要求补充证据后,依据现有材料认定存在诱导性交易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退回张某某2.8万元本金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规定,以及《刑法》第266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结合《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2条关于平台责任的条款
【分析启示】警惕'先垫付后返佣'话术陷阱,发现异常应立即通过官方渠道核实。建议保留完整聊天记录、操作截图等电子证据,遭遇资金损失须在30日内报案。学生群体应提高网络兼职风险识别能力,避免陷入'脱离平台交易'的诈骗套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