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骗贷提现受阻员工索赔仲裁案
【标题】婚恋平台骗贷提现受阻员工索赔仲裁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恋交友诈骗产生纠纷,涉及贷款审批及信用卡支付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认识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王某。王某以公司业务需要周转资金为由,虚构'公检法核实身份'场景,诱导张某某通过信用卡支付3.5万元贷款审批费用。后张某某发现该公司无实际履约能力,所付款项无法提现,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王某冒充公检法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公司全额赔偿损失;公司辩称款项系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且未签订任何合同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聊天记录、支付凭证及电子数据固定证明。公司仅提供内部员工名单,未能就王某行为性质进行有效说明。仲裁委要求双方补充证据,最终认定公司存在管理疏漏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张某某经济损失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场景中需警惕'融资'话术陷阱,信用卡支付前务必核实对方资质。电子数据固定可作为关键证据,但需注意举证责任分配,建议通过正规招聘平台核实企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