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人员遭遇征信修复骗局被骗3.5万元
【标题】待业人员遭遇征信修复骗局被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待业人员,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APP接触到医疗养老项目,被冒充招聘人员的团伙以征信修复为名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APP上看到医疗养老项目招聘信息,被自称HR的李某以征信修复为由诱导添加微信。李某谎称需缴纳3.5万元入金费,通过支付宝多次转账共计2.8万元。张某某发现被骗后,调取监控发现李某曾多次线下接触并要求屏幕共享操作账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系被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自愿参与投资,转账行为属民事纠纷。双方对电子证据真实性及交易性质产生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支付宝转账记录、与李某的聊天截图及监控视频作为证据。公司仅提供APP后台数据截图,但无法说明资金去向。仲裁委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电子证据进行真实性验证,确认聊天记录与转账记录存在关联性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虚构业务资质、伪造征信修复资质等行为,裁决返还张某某2.5万元并承担20%违约金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事诉讼法》第63条关于电子证据认定规则
【分析启示】警惕以征信修复为名的新型诈骗手段,保留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平台应加强资质审核,发现异常账号及时封停。遭遇类似情况应立即报警并收集完整证据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