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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老太点击短信链接遭贷款诈骗

【标题】张老太点击短信链接遭贷款诈骗

【基本信息】本案为一起新型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受害人张某某系68岁退休老人,涉案公司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涉及虚假贷款骗局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社区活动时收到陌生短信,称可办理无抵押贷款。短信内含链接引导至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页面,伪装成正规贷款平台。客服人员通过电话谎称需先缴纳保证金,诱导张某某通过支付宝向某账户转账约3.5万元。此后所谓'贷款专员'失联,张某某发现该账户实为第三方个人账户,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发送虚假链接导致其受骗,要求全额追偿;公司辩称短信链接系第三方伪造,且已履行平台审核义务,认为应由诈骗分子直接承担侵权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手机短信记录、支付宝转账凭证及通话录音,确认其确系点击公司推广链接后遭遇诈骗。公司虽否认链接真实性,但无法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尽到风险提示义务,亦未举证证明第三方伪造链接已及时处理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因未妥善审核推广内容,需承担30%的赔偿责任,张某某自行承担70%损失,退回部分款项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关于过错责任原则,及《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司法解释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企业需强化推广内容审核义务,同时提醒老年群体警惕'线下办理'等新型诈骗话术,遭遇诈骗应第一时间保存短信、通话记录等电子证据

分类:电信网络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