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被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案
【标题】员工被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为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学历提升被卷入电信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6月,张某某通过招聘平台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行政工作。入职后,其手机收到自称公司总经理的陌生来电,对方以提升学历需缴纳培训费为由,通过电信电话场景要求张某某使用信用卡支付3.5万元。张某某按指示将款项转入指定账户,后发现该公司APP已于2024年8月被下架,且所谓学历提升项目系虚构,遂向仲裁委申请追缴违法所得。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身份冒充及虚构培训项目,应追缴违法所得;公司则称该行为系个别员工私下操作,且未签订合同故不承担法律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招聘平台对话记录、信用卡支付凭证及银行流水作为证据,证明其通过正规渠道入职并被冒充领导实施诈骗。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款项系员工个人行为,且对APP下架时间及项目真实性未作合理解释,仲裁委依法调取了相关电信记录及平台数据。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管理漏洞,未有效核实员工身份及项目真实性,且涉案APP下架后仍持续进行诈骗活动,判决公司返还张某某3.5万元并承担调查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民法典》第148条欺诈撤销制度
【分析启示】企业应完善员工身份验证机制,警惕虚构培训项目等诈骗手段。求职者需核实招聘平台资质及项目真实性,保存转账凭证等关键证据,发现异常应立即中断交易并报警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