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用户被高薪兼职骗局骗款
【标题】网购用户被高薪兼职骗局骗款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为某网购平台用户,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高薪境外兼职为名实施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微信发布'高薪境外招聘'广告,声称可为网购用户提供征信修复服务。张某某信以为真,按指示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向指定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该公司以'资金跨境流转需本人配合'为由要求张某某提供银行账户信息,并多次冒充公检法人员威胁其征信将被冻结。张某某察觉异常后报警,该公司随即封停涉案微信账号并失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征信修复业务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双方自愿交易,转账凭证可证明资金交付,但否认存在诈骗行为,称电子证据真实性存疑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截图、转账凭证及第三方支付平台流水。公司对电子证据真实性提出异议,但未能提供相反证据。仲裁员结合资金快速转移特征及冒充公检法人员的异常行为,认定存在欺诈故意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部分款项共计2.8万元,剩余损失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电信网络诈骗提供帮助
【分析启示】警惕'征信修复''高薪兼职'类诈骗,应通过正规渠道核实企业资质。涉及大额转账需确认交易安全,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时应注意取证完整性,发现异常应立即报警并保留平台交易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