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投资老师诱骗下载APP诈骗3.5万元被追责
【标题】冒充投资老师诱骗下载APP诈骗3.5万元被追责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涉嫌诈骗纠纷案,张某某为普通投资者,某科技有限公司为注册于某市的科技企业,案由涉及教育培训场景中的资金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市街面遇到自称投资顾问的人员,对方以迷信消灾为由诱导其下载某投资APP。通过线下接触获取信任后,要求张某某将3.5万元转入所谓'安全账户',并以对公账户转账方式完成操作。资金到账后,诈骗分子通过跨境流转手段快速转移款项,导致张某某无法追回损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员工参与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该行为系个人行为,与企业无关,并质疑转账流程存在异常。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与所谓'投资老师'的聊天记录,确认对方使用公司名义进行诱导。同时核对公司银行流水,发现对公账户存在异常大额转账记录。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员工行为与企业无关。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管理过失,需承担部分赔偿责任,责令返还张某某2.8万元并赔偿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事诉讼法》第63条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的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欺诈赔偿条款。
【分析启示】警惕线下接触后诱导下载APP的新型诈骗手段,注意对公账户异常转账与跨境资金流动的警示信号。建议投资者核实资质、留存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企业需强化员工行为监管,防止被利用为诈骗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