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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虚假招聘诈骗虚拟币遭追责

【标题】婚恋平台虚假招聘诈骗虚拟币遭追责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婚恋平台用户,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招聘为名诱导投资虚拟币,引发网络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hr的李某。对方以高收益低风险为诱饵,要求通过虚假招聘APP进行虚拟币转账操作。在电信电话场景中,李某诱导张某某开启屏幕共享功能,声称可协助操作账户。张某某按要求扫码付款约3.5万元后,发现账户被冻结且APP为伪造,遂向平台投诉并报警。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欺诈行为,要求全额返还投资;公司辩称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无法核实用户真实身份及交易安全性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证据,张某某提供转账凭证、虚假APP界面截图及通话记录;公司提交平台注册协议及用户实名认证信息。经核查,公司未对李某进行资质审核,且存在高危人群管理漏洞,但张某某未能证明与公司存在直接合同关系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30%责任,返还约1.05万元;张某某因未核实对方身份及操作风险,需自行承担70%损失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规定,结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平台审核义务条款

【分析启示】网络平台应对发布信息严格审查,用户需提高警惕避免屏幕共享等敏感操作,遭遇诈骗应第一时间固定证据并报警处理

分类:电信网络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