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遭遇虚假平台诈骗3.5万元学费
【标题】学生遭遇虚假平台诈骗3.5万元学费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为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通过QQ搜索关键词'征信修复'时,被添加至名为'教育部学历提升群'的聊天群组。群内自称是教育局工作人员的成员以'可办理学历认证'为由,诱导张某某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学历提升APP'。平台通过伪造官方文件和虚假成功案例截图,谎称需缴纳3.5万元服务费才能完成学历认证。张某某在未核实资质情况下,通过网贷提现后分三次转账至平台指定账户。后发现该平台无办学资质且无法联系客服,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虚构教育资质实施诈骗,要求追缴违法所得;被申请人称张某某自行下载APP并操作转账,属自愿交易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QQ聊天记录、APP截图、网贷提现凭证及报警回执。被申请人未能提供合法办学证明和交易真实性证据,仲裁员依据电子数据完整性认定诈骗事实,调取银行流水确认资金流向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返还张某某3.5万元转账款项,并支付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65条
【分析启示】警惕以'征信修复''学历提升'为名的电信诈骗,核实平台资质时应通过官方渠道查询。遭遇资金损失要及时报警并保存转账记录、聊天截图等电子证据,注意跨境资金流转可能涉及更复杂的追赃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