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短信诱导扫码转账诈骗案
【标题】婚恋平台短信诱导扫码转账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恋平台诈骗纠纷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添加陌生人为好友,被诱导支付约3.5万元费用。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注册时,被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以办理会员服务为由添加QQ好友。对方通过短信发送虚假链接,声称点击后可获得专属福利,诱导张某某扫描二维码支付3.5万元。交易完成后,对方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以完成'退款'流程,张某某在未核实真实性情况下提供验证码,后发现该平台并无实际服务,资金已被快速转移至境外账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系被诈骗团伙诱导支付,要求追缴违法所得;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平台属于第三方,其仅提供技术接入服务,未参与具体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婚恋平台对话记录、短信截图、银行流水及二维码收款凭证。某科技有限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交易真实性,且承认平台曾出现多起类似投诉。仲裁员依据《电子数据证据审查规则》对转账过程进行技术核查。
【仲裁结果】仲裁委确认某科技有限公司未尽平台监管义务,裁决其承担70%责任,张某某因未核实平台资质需承担30%损失。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及《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结合《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17条平台审核义务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运营方应加强用户资金安全审查,用户需警惕陌生链接诱导。遭遇类似情况应及时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通过平台客服及公安机关双重维权渠道追缴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