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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婚恋中奖受骗3.5万获赔

【标题】张某某婚恋中奖受骗3.5万获赔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68岁退休居民,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婚恋交友为名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社交平台结识自称金融顾问的李某。对方以介绍高收益理财为由,诱导其缴纳5000元入职培训费。随后以'中奖'名义要求转账3万元领取奖品,声称需先支付税费。张某某按指示通过现金交付和微信转账方式完成约3.5万元支付后,发现对方实为冒充金融机构人员的诈骗团伙,资金已通过多笔小额转账快速转移至境外账户。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被虚构的中奖骗局诈骗3.5万元,被申请人否认存在诈骗行为,称双方系民事合同关系。争议焦点在于李某是否具有履约能力、诈骗行为是否成立及转账款项性质认定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与李某的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举报材料。被申请人未能提供劳动合同及服务协议,对李某身份真实性不予认可。申请人提交的支付记录显示资金在3日内通过6笔交易转至境外,且李某在收到款项后立即注销社交账号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退还张某某2.8万元,驳回其余赔偿请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79条民事责任条款,《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关于诈骗行为的处罚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易成为诈骗犯罪温床,建议通过正规渠道核实所谓'投资'机会。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至关重要,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针对老年人群体,需特别警惕以中奖、理财为名的社交平台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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